从品牌网站建设到网络营销策划,从策略到执行的一站式服务
来源:金年会 金字招牌 | 2019.12.17
近期收到运营商通知以下内容,内容声明在网站底部未悬挂备案编号与超链,或将面临罚款,但在工信部备案中心网站上面暂未找到相应文件说明.请用户留言!
运营商通知内容:
尊敬的用户您好:接管上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通知在我们公司备案、接入的主体要求于12月25日前按照《非经营互联网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)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第292号令),在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,并在备案编号下放按要求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http://beian.miit.gov.cn/state/outPortal/loginPortal.action,供公众核对。逾期不整改的,按照《非经营互联网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)第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,对网站主办者处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将受处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。
尤其是政府部门、银行、学校、社会团体等主体